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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5日讯 从烟台海事局获悉,近日,烟台港成功查处一起集装箱瞒报谎报违法行为。将两个集装箱危险化学品“氢氧化钠”瞒报成普通货物“塑料颗粒”。目前,该案件违法事实已调查确凿,正在立案程序中。
案件详情
为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打击船舶载运集装箱危险货物谎报、瞒报行为,近日,烟台芝罘海事处成功查处一起集装箱瞒报谎报违法行为。
7月11日,烟台芝罘海事处执法人员在烟台港集装箱码头公司箱站对内贸普通箱进行随机开箱检查时,发现一集装箱舱单显示货物品名为塑料颗粒,按普通货物由烟台运往深圳,但开箱查验发现,箱内实际货物是袋装片状氢氧化钠(俗称烧碱),具有强腐蚀性,属于8类危险品,在《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中编号为UN1823。
随即,执法人员依法对两个涉嫌瞒报运输集装箱予以暂扣,并对货物托运人涉嫌将危险化学品“氢氧化钠”瞒报成普通货物“塑料颗粒”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目前,该案件违法事实已调查确凿,正在立案程序中。
由于集装箱的封闭性和便捷性,部分托运人利欲熏心,为了自身经济利益,罔顾他人安全,谎报、瞒报危险货物为普通货物装船运输的行为屡禁不止,给环境、船舶和船员安全造成极大隐患和巨大经济损失。
近年来因瞒报、漏报等问题引起的危险品火灾和爆炸等事故,至少有数十艘大型集装箱船遭受严重损失。
近日ONE海洋网联已发布了最新公告:自2019年8月1日起,危险品瞒报等需强制更改品名的将最高罚USD30000/箱。
各大船公司一直都在反复重申发布“关于瞒报、漏报、误报危险品的公告”,加强自查,加大处罚力度等。各大口岸海事海关等也都纷纷加大审查力度。但是,全国各地口岸危险品瞒报漏报进出口的事例却依旧屡有发生。
希望这些高额的惩罚力度,和那些已发生的惨烈事故的现场照片视频 ,真的能警醒那些仍然心存侥幸、铤而走险的人!在此也提醒广大货主、货代朋友,危险货物夹带、瞒报或匿报行为危害巨大,害人害己,不要心存侥幸,一经发现必将受到严惩!转发周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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